网购5部苹果手机,花费近2万元,以为遇到实诚卖家,结果一部手机都没拿到。2023年4月27日,经泗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近日,小陈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相中一款品牌手机,售价为800元,透过照片可以看出手机只有轻微的使用痕迹。在卖家徐某的要求下,小陈添加了对方的微信。“可以先发货再付钱,但需先付定金168元。”小陈将钱发了过去。
第二天,小陈联系卖家徐某索要快递单号,却得到了徐某母亲的回复,徐某母亲表示,徐某没有经过她的同意擅自出卖手机。“如果你再给我488块作为定金,那就再便宜点,700块卖给你。”小陈虽有怀疑,但确实想要手机,于是将钱转了过去。
“阿姨这里还有3部手机,便宜卖。”过一会,徐某母亲再次发来几张手机照片。见成色不错,又是新款,小陈心想着送家人正合适。两人约定三部手机以3000元价格成交,同时在徐某母亲的推荐下,小陈还以3888元的定金购买了其丈夫的一部最新款手机。
正当小陈暗自窃喜以低价买了5部手机时,徐某母亲却出尔反尔,要让小陈加钱。小陈虽心里不爽,但又转给了徐某母亲1600元。
过了几天,迟迟未收到货的小陈再次联系徐某母亲,并表示再不发货就要退款。徐某母亲却说手机早已交给快递员,现在退货只能退70%定金,说罢就将快递员的微信推给了小陈。小陈联系快递员,快递员却说“快递放在小陈家小区隔离区了,但配送还需要押金和防护费730元。”迫于心切,小陈直接转账要求对方快点配送。同时在快递员的建议下,为防止手机配送丢失不好索赔,小陈私下多转给徐某母亲10000元当作是买手机的费用。
付完钱后,小陈觉得一切顺利,静等收快递。然而过了几天,小陈联系徐某母亲和快递员,发现已经被二人拉黑,手机也一直没到。此时小陈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2022年11月26日,该案移送泗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徐某表示,自己手机有问题,担心走平台会被第三方检测出来,所以就想着线下交易,能够逃避平台的检测。
“800元的手机早被我卖出去了,后来我假装是我妈跟他聊天,骗取信任,手机图片都是从网上找的。”徐某交代,后见事情瞒不过去,徐某注册了微信小号,假装是快递员拖延时间。仅一个月内,徐某骗了小陈近2万元。
2023年2月21日,泗阳县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徐某提起公诉。4月27日,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如上判决。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