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苹果公司严格规定了欧盟地区的应用如何添加外链,包括要求链接是静态定义的,并直接跳转到应用官网,不允许添加任何参数来识别 URL 中的登录用户。
在今天的新规变化中,所有这些限制都消失了。应用可以提供可操作的链接,其中包含任意数量的动态 URL。这些链接可以将用户带到任何网站,包括作为推广其他销售渠道(如替代应用市场)的一种方式。网址可以包含参数,只要这些参数不用于广告或用户分析即可。
此外,应用外链原来需要跳转到浏览器才能访问,例如 Safari。而在新规中,苹果允许应用内直接打开内嵌 Web 视图访问外链了。
当然,这么宽松的外链规则自然是有配套收费措施的,苹果正在为应用外链引入两级收费系统,包含 Initial Acquisition Fee(初始购买费)和 Store Services Fee(商店服务费)。汇总规则如下:
初始购买费:新应用用户在该服务提供购买的任何平台上销售数字商品和服务而产生的佣金。这适用于首次下载应用后的前 12 个月,并具有链接输出权利。
商店服务费:对数字商品和服务销售的佣金,同样适用于在任何平台上进行的购买。商店服务费在安装、更新或重新安装任何应用之日起固定的 12 个月内适用。
简单来说,如果用户在 iPhone 上下载了某个应用,并且为新用户,则被认为是苹果渠道的销售来源。此后的 12 个月中,用户在任意设备上(不限苹果设备)独立导航到该应用的服务网站进行购买,则苹果都要抽成,就是“初始购买费”。
12 个月后,如果用户继续使用该应用,那么苹果就要继续抽成 12 个月,也就是“商店服务费”。如果用户已经删除了该应用,那么苹果不再收取“商店服务费”。用户重新安装应用后,“商店服务费”继续生效。
该费用仅适用于新购买的数字商品或服务。这意味着现有的订阅和续订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前提是用户在其他渠道进行过购买后才下载苹果端应用的。此外,这两项新费用的费率根据开发商的情况而有所不同。
如果应用开发商选择根据欧盟替代业务条款运营,则收取 Core Technology Fee(核心技术费),其余费用按以下方式收取:
初始购买费:5%
商店服务费:10%(对于 App Store 小型企业计划的会员,或在一年后符合条件的续订订阅,降至 5%)
如果应用开发商继续根据标准商业条款在 App Store 内提供应用,则不收取核心技术费,但相关的外链购买抽成会提高:
初始购买费:5%
商店服务费:20%(对于 App Store 小型企业计划的会员,或在一年后符合条件的续订,降至 7%)
苹果公司则称,新的收费结构为开发者降低了费用,此前苹果会收取高达 17% 的外链费用以及核心技术费。(汪淼)